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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七所高校实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

2016年06月12日

日前,经教育部批准,今年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等7所高校在我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7所试点高校中,中大、华工作为今年新增的试点高校,将安排部分专业参与综合评价改革试点。

据了解,我省于2012年开始在南方科技大学试行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随后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相继参与试点。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按6:3:1的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综合素质测试实行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改变了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受到了考生和学校的欢迎。

(摘编自2016年5月21日广东省考试院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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