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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近期两个举措释放出明显改革信号

2012年12月26日

核心提示:国务院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国务院这一行为意味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此外,财政部等部委近日联手发文,取消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居民和企业减负。有专家分析,这一举动释放出明显改革信号。

我国拟允许广东就法律规定行政审批改革试点

国家拟同意广东对25项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进行改革试点

监察部部长、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级联席会议召集人马馼24日说,广东要求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中共有25项是由法律规定的,建议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暂时停止实施和调整这些行政审批。

受国务院委托,马馼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简政放权”再出发——国家拟允许广东就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进行改革试点透视

国务院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决定草案,提请最高立法机关授权其批准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

“如果这个决定草案获得通过,将意味着中国的地方政府首次拥有了一把‘尚方宝剑’,即对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某些行政审批项目,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自行决定停止实施和调整。”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说。

人大拟授权国务院在广东就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先试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十二五”期间在广东省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暂时调整25项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

中国拟授予地方政府“尚方宝剑”力推行政审批改革

国务院提请授权广东简政 允许暂停部分行政审批

解读

广东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新探索

今天,关于授权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摆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案头,提交审议。

这份颇为拗口的法律文件背后,是广东主动提出的改革试点,核心是要“放弃”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政府主动放权,是一件新鲜事。兹事体大,特别是其中20多个项目,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在广东停止或者调整实施,需要立法机关作出决定。

为什么是广东

今年5月,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试点的请示,请求国务院授权广东停止实施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今年8月22日,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决定批准广东省在“十二五”期间进行这项先行先试。>>>

评论

新华时评:期待“简政放权”再提速

国务院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国务院这一行为意味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这一决定草案一旦审议通过,地方政府将获得停止实施和调整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权力。

行政审批是政府权力重要的体现。从某种程度上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正因如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公认难啃的“硬骨头”,往往遭遇较大阻力。

现状

我国行政审批改革十年取消调整六成审批项目

记者6日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自2001年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国务院部门共取消调整审批项目2183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60.6%。

十年来,我国全面清理审核行政审批项目。对国务院部门的审批项目先后进行了五轮全面清理,逐项进行审核论证。同时,各省(区、市)本级共取消调整审批项目3.6万余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68.2%。

明年起取消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资料图片

外交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港澳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决定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和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船舶停泊费等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财政部表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解读

中国批量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 释放明显改革信号

在领导层大刀阔斧地转变工作作风并频繁宣示改革决心后,中国各部门近来也纷纷行动,将改革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之中。

财政部等部委日前联手发文,取消收费为企业减负。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吕风勇24日告诉中新社记者,官方一系列举动释放出明显的改革信号。

现状

2011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28项 较上一年减少18项

财政部发布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该目录显示,去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56个主要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共228项收费。

较上一年减少18项

目录称,涉及主要部门包括外交、国资委、民政、司法、税务、工商及红十字会等。去年的收费目录相比于2010年减少了18项,减少的收费项目包括教育、工商和税务类等。

去年底,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从2012年开始三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等22项。

中国取消2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企业年减负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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